橋(門)式起重機驗收檢驗原始記錄
發(fā)布時間:2018/10/16
橋(門)式起重機驗收檢驗原始記錄
橋式起重機和門式起重機都屬于特種設備,3噸以上的需要經(jīng)過特檢所進行報檢驗收,小編為大家分享下橋(門)式起重機驗收檢驗原始記錄表。使用單位 | ||||||
設備注冊代碼 | 規(guī)格型號 | |||||
設備名稱 | 起重機 | 工作級別 | ||||
額定起重量 | (t) | 跨 度 | (m) | |||
制造單位 | 產(chǎn)品出廠編號 | |||||
安裝單位 | 安裝地點 | |||||
用戶設備編號 | 檢驗日期 | 年 月 日 | ||||
工作環(huán)境 | 露天 □; 非露天 □; 有毒 □; 高溫 □; 粉塵 □; 其它 □ | |||||
檢驗條件 | ||||||
檢驗依據(jù) |
1.《起重機械監(jiān)督檢驗規(guī)程》 2.《通用橋式起重機》(GB/T14405-1993) 3.《通用門式起重機》(GB/T14406-1993) 4.《起重設備安裝工程施工驗收規(guī)范》(GB50278—1998) 5.《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50256—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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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檢驗 儀器設備 |
序號 | 設備名稱 | 規(guī)格型號 | 院內(nèi)編號 | ||
1 | 自動激光安平掃平儀 | LP30AS | WH-WJ-183 | |||
2 | 鉗型電流表 | DM6266 | WH-WJ-196 | |||
3 | 接地電阻測量儀 | CA6415 | WH-WJ-141 | |||
4 | 絕緣電阻測量儀 | 3021 | WH-WJ-180 | |||
5 | 手持激光測距儀 | 729528 | WH-WJ-169 | |||
6 | 自動安平水準儀 | AL32 | WH-WJ-146 | |||
檢驗結論 | ||||||
備 注 | “/”表示無此項,“√”表示符合,“×”表示不符合,“※”表示重要項目。 | |||||
橋(門)式起重機驗收檢驗原始記錄
序號 | 檢驗項目 | 項目編號 | 檢 驗 內(nèi) 容 與 要 求 | 實測結果 | ||
1 | 1技術資料 | 制造相關資料 | 1.1 |
制造 單位 應提供: |
有效的資格證明; | |
產(chǎn)品合格證; | ||||||
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等隨機文件; | ||||||
必要時應提供型式試驗報告。 | ||||||
2 | 安裝相關資料 | 1.2 |
安裝 單位 應提 供: |
a.施工情況記錄和自檢報告; | ||
b.安裝過程中事故記錄與處理報告; | ||||||
c.安裝過程中經(jīng)制造單位同意的變更設計的證明文件。 | ||||||
3 | 改造(大修)相關資料 | 1.3 | 改造(大修)單位除提供1、2項要求的內(nèi)容外,還應提供改造(大修)部分的清單、主要部件合格證、改造部分經(jīng)改造單位批準并簽章的圖樣和計算資料。 | |||
4 | 使用相關資料 | 1.4 | 使用單位應提供注冊登記和運行管理制度資料以及設備技術檔案(內(nèi)容包括1.1、1.2和1.3項要求的資料,維修保養(yǎng)、常規(guī)檢查和故障與事故的記錄等)。新增設備的驗收檢驗此項僅核查運行管理制度資料。 | |||
5 | 2.作業(yè)環(huán)境及外觀 | 有害環(huán)境安全防護措施 | 2.1 | 用于塵、毒、輻射、噪音、高溫等有害環(huán)境作業(yè)的起重機,應有保護司機安全與健康必要的防護措施。 | ||
6 | 起重量和檢驗合格標志 | 2.2 | 起重機明顯部位應有清晰的額定起重量標志和質(zhì)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 |||
7 | 危險部位安全標志 | 2.3 | 大車滑線、掃軌板、電纜卷筒應涂紅色安全色。 | |||
吊具、臺車、有人行通道的橋式起重機端梁外側、夾軌器、大車滑線防護板應有黃黑相間的安全色。 | ||||||
8 | 安全距離 | 2.4 | 起重機上和其運行能達到的部位周圍的人行通道和人需要到達維護的部位固定物體與運動物體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小于0.5m,無人行通道和不需要到達維護的部位,固定物體與運動物體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小于0.1 m。如安全距離不夠,應采取有效的防護設施。 | |||
9 | 檢修作業(yè)空間或輔助的檢修平臺 | 2.5 | 起重機上應有安全方便的檢修作業(yè)空間或提供輔助的檢修平臺。 | |||
10 | 通道、梯子、欄桿和走臺 | 2.6 | 通向起重機及起重機上的通道應保證人員安全、方便的到達,任何地點的凈空高度應不低于1.8 m,其梯子、欄桿和走臺應符合GB6067的有關規(guī)定。 |
序號 | 檢驗項目 | 項目編號 | 檢 驗 內(nèi) 容 與 要 求 | 實測結果 | |
11 |
3. 金 屬 結 構 |
金屬結構狀況 | 3.1※ | 主要受力構件不應整體失穩(wěn)、嚴重塑性變形和產(chǎn)生裂紋。整體失穩(wěn)時不得修復,應報廢;產(chǎn)生嚴重塑性變形使工作機構不能正常運行時,如不能修復,應報廢;在額定載荷下,主梁跨中下?lián)现颠_到水平線下S/700時,如不能修復,應報廢;發(fā)生銹蝕或腐蝕超過原厚度的10%時應報廢;產(chǎn)生裂紋應修復或采取措施防止裂紋擴展,否則應報廢。 | |
12 | 金屬結構聯(lián)接 | 3.2※ | 金屬結構的連接焊縫無明顯可見的焊接缺陷。螺栓或鉚釘聯(lián)接不得松動,不應有缺件、損壞等缺陷。高強度螺栓連接應有足夠的預緊力矩。 | ||
13 | 主梁上拱度和上翹度 | 3.3 | 新安裝的橋、門式(包括電動葫蘆橋、門式)起重機的主梁上拱度為(0.9~1.4)S/1000,門式起重機的上翹度為(0.9~1.4)L1/350;電動單梁、電動單梁懸掛起重機的主梁上拱度為(1~1.4)S/1000。載荷試驗后橋、門式起重機上拱度應不小于0.7S/1000,上翹度應不小于0.7L1/350;電動單梁、電動單梁懸掛起重機主梁上拱度應不小于0.8S/1000。 |
見附表 上拱度: mm 上翹度: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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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主梁腹板的局部平面度 | 3.4 | 主梁腹板不應有嚴重不平,其局部平面度,在離受壓區(qū)翼緣板H/3以內(nèi)不大于0.7δ,其余區(qū)域不大于1.2δ。 | ||
15 | 跨度偏差 | 3.5 | 新安裝起重機,當大車運行出現(xiàn)啃軌現(xiàn)象時,應測量跨度偏差。采用可分離式端梁并鏜孔直接裝車輪結構的通用橋式起重機、電動單梁起重機、電動單梁懸掛起重機跨度極限偏差:當跨度S≤10m時,偏差△S≤±2mm;當S>10m時,△S=±[2+0.1×(S-10)]mm;采用焊接連接的端梁及角型軸承箱裝車輪結構的通用橋式起重機△S≤±5mm,相對差不大于5mm。通用門式起重機跨度極限偏差為:S≤26m時,△S≤±8mm,相對差不大于8mm;當S>26m時,△S=±10mm,相對差不大于10mm。 | ||
16 | 小車軌距極限偏差 | 3.6.1 | 小于50t的正軌箱型梁及半偏軌箱型梁的軌距極限偏差:端處為±2mm,跨中,當S≤19.5m,為+1~+5mm,當S>19.5m,為+1~+7mm。其它梁不超過±3mm。 | ||
17 | 軌道接頭狀況 | 3.6.2 | 軌道接頭的高低差d≤1mm; | ||
側向錯位f≤1mm; | |||||
接頭間隙e≤2mm。 |
序號 | 檢驗項目 | 項目編號 | 檢 驗 內(nèi) 容 與 要 求 | 實測結果 | |
18 | 3.金屬結構 | 最短軌道長度及擋塊 | 3.6.3 | 兩端最短一段軌道長度大于1.5m,在軌道端部應加擋塊。 | |
19 | 司機室結構安全性及固定 | 3.7.1※ | 司機室的結構必須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司機室與起重機聯(lián)接應牢固、可靠。 | ||
20 | 司機室必備設施和門鎖 | 3.7.2 | 司機室內(nèi)應設合適的滅火器、絕緣地板和司機室外音響信號,門必須安裝鎖定裝置。 | ||
21 | 司機室視野、空間及開門方向 | 3.7.3 | 司機室應有良好的視野。司機室內(nèi)部凈空高度一般不低于2m,底部面積不小于2㎡。門的開門方向應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 ||
22 | 4.大車軌道 | 大車軌距偏差 | 4.1 |
新裝起重機,當大車運行出現(xiàn)啃軌現(xiàn)象時,應測量大車軌距偏差。大車軌距的極限偏差為:S≤10m時, △S=±3mm; S>10m,△S=±[3+0.25×(S-10)]mm,但最大不得超過±15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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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軌道接頭間隙 | 4.2 | 軌道接頭間隙不大于2mm。 | ||
24 | 軌道中心與梁中心偏差 | 4.3 | 軌道實際中心與梁的實際中心偏差不超過10mm,且不大于吊車梁腹板厚度的一半。 | ||
25 | 軌道固定狀況 | 4.4 | 固定軌道的螺栓和壓板不應缺少。壓板固定牢固,墊片不得竄動。 | ||
26 | 軌道缺陷及運行狀況 | 4.5 | 軌道不應有裂紋、嚴重磨損等影響安全運行的缺陷。懸掛起重機運行不應有卡阻現(xiàn)象 | ||
27 | 5.主要零部件與機構 | 吊鉤標記和防脫鉤裝置 | 5.1.1 | 吊鉤應有標記和防脫鉤裝置,不允許使用鑄造吊鉤。 | |
28 | 吊鉤缺陷和危險斷面磨損 | 5.1.2※ | 吊鉤不應有裂紋、剝裂等缺陷,存在缺陷不得補焊。吊鉤危險斷面磨損量;按GB10051.2制造的吊鉤,應不大于原高度的5%;按行業(yè)沿用標準制造的吊鉤,應不大于原尺寸的10%。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應報廢襯套。 |
序號 | 檢驗項目 | 項目編號 | 檢 驗 內(nèi) 容 與 要 求 | 實測結果 | |
29 |
5. 主 要 零 部 件 與 機 構 |
吊鉤開口度增加量 | 5.1.3 | 開口度增加量:按GB10051.2制造的吊鉤應不大于原尺寸的10%;其他吊鉤應不大于原尺寸的15%。 | |
30 | 鋼絲繩選用、安裝及繩端固定 | 5.2.1※ | 鋼絲繩的規(guī)格、型號應符合設計要求,與滑輪和卷筒相匹配,并正確穿繞。繩端固定應牢固、可靠。壓板固定時不少于2個(電動葫蘆不少于3個),卷筒上的繩端固定裝置應有防松或自緊的性能;金屬壓制接頭固定時,接頭不應有裂紋;楔塊固定時,楔套不應有裂紋,楔塊不應松動。繩卡固定時,繩卡安裝應正確,繩卡數(shù)量應滿足規(guī)程的規(guī)定。 | ||
31 | 鋼絲繩安全圈數(shù) | 5.2.2 | 除固定鋼絲繩的圈數(shù)外,卷筒上至少應保留2圈鋼絲繩做為安全圈。 | ||
32 | 鋼絲繩潤滑與干涉 | 5.2.3 | 鋼絲繩應潤滑良好。不應與金屬結構磨擦。 | ||
33 | 鋼絲繩缺陷 | 5.2.4 | 鋼絲繩不應有扭結、壓扁、彎折、斷股、籠狀畸變、斷芯等變形現(xiàn)象。 | ||
34 | 鋼絲繩直徑磨損 | 5.2.5 | 鋼絲繩直徑減小量應不大于公稱直徑的7% 。 | ||
35 | 鋼絲斷絲數(shù) | 5.2.6 | 鋼絲繩斷絲數(shù)不應超過規(guī)程附表4規(guī)定的數(shù)值。 | ||
36 | 滑輪選用 | 5.3.1 | 滑輪直徑D 0min(D 0min=h 2·D)的選取不應小于附表5規(guī)定的數(shù)值。 | ||
37 | 滑輪缺陷 | 5.3.2 |
滑輪應轉動良好,出現(xiàn)下列情況應報廢: a.出現(xiàn)裂紋、輪緣破損等損傷鋼絲繩的缺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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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輪槽壁厚磨損達原壁厚的20%; | |||||
c.輪槽底部直徑減少量達鋼絲繩直徑的50%或槽底出現(xiàn)溝槽。 | |||||
38 | 滑輪防脫槽裝置 | 5.3.3 | 應有防止鋼絲繩脫槽的裝置,且可靠有效。 | ||
39 | 制動器設置 | 5.4.1※ | 動力驅(qū)動的起重機每個機構都應裝設制動器,起升機構的制動器應是常閉的。吊運熾熱金屬或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以及發(fā)生事故后可能造成重大危險或損失的起升機構,其每一套驅(qū)動裝置應裝有兩套制動器。 | ||
40 | 制動器零部件缺陷 | 5.4.2 | 制動器的零部件不應有裂紋、過度磨損、塑性變形、缺件等缺陷。液壓制動器不應漏油。制動片磨損達原厚度的50%或漏出鉚釘應報廢。 |
序號 | 檢驗項目 | 項目編號 | 檢 驗 內(nèi) 容 與 要 求 | 實測結果 | |
41 |
5. 主 要 零 部 件 與 機 構 |
制動輪與摩擦片 | 5.4.3 | 制動輪與摩擦片之間應接觸均勻,且不能有影響制動性能的缺陷或油污。 | |
42 | 制動器調(diào)整 | 5.4.4 | 制動器調(diào)整適宜,制動平穩(wěn)可靠。 | ||
43 | 制動器缺陷 | 5.4.5 | 制動輪應無裂紋(不包括制動輪表面淬硬層微裂紋),凹凸不平度不得大于1.5㎜。不得有摩擦墊片固定鉚釘引起的劃痕。 | ||
44 | 減速器聯(lián)接與固定 | 5.5.1 | 地腳螺栓、殼體聯(lián)接螺栓不得松動,螺栓不得缺損。 | ||
45 | 減速器工作狀況 | 5.5.2 | 工作時應無異常聲響,振動、發(fā)熱、漏油。 | ||
46 | 開式齒輪嚙合與缺損 | 5.6 | 齒輪嚙合應平穩(wěn),無裂紋、斷齒和過度磨損。 | ||
47 | 車輪缺陷 | 5.7 | 車輪不應有過度磨損,輪緣磨損量達原厚度的50%或踏面磨損達原厚度的15%時,應報廢。 | ||
48 | 聯(lián)軸器及其工作狀況 | 5.8 | 零件無缺損,聯(lián)接無松動,運轉時無劇烈撞擊聲。 | ||
49 | 卷筒選用 | 5.9.1 | 卷筒直徑D 0min(D 0min=h 2·d)的選取不應小于附表5規(guī)定的數(shù)值。多層纏繞的卷筒,端部應有比最外層鋼絲繩高出2倍鋼絲繩直徑的凸緣。 | ||
50 | 卷筒缺陷 | 5.9.2 | 卷筒壁不應有裂紋或過度磨損。 | ||
51 | 導繩器工作狀況 | 5.10 | 導繩器應在工作范圍內(nèi)有效排繩,不應有卡阻、缺件等缺陷。 | ||
52 | 環(huán)鏈狀況 | 5.11 | 環(huán)鏈不應有裂紋、開焊等缺陷,鏈環(huán)直徑磨損量達原直徑的10%應報廢。 | ||
53 | 6.電氣 | 電氣設備及電器元件 | 6.1.1 | 構件應齊全完整;機械固定應牢固,無松動;傳動部分應靈活,無卡阻;絕緣材料應良好,無破損或變質(zhì);螺栓、觸頭、電刷等連接部位,電氣連接應可靠,無接觸不良。起重機上選用的電氣設備及電器元件應與供電電源和工作環(huán)境以及工況下使用的電氣設備和電器元件,設計和選用應滿足相應要求。 |
序號 | 檢驗項目 | 項目編號 | 檢 驗 內(nèi) 容 與 要 求 | 實測結果 | |
54 |
6. 電 氣 |
饋電裝置 | 6.1.2 | a、 大車供電裸滑線除按2.3規(guī)定涂紅色安全色外(導電接觸面除外),還應在設定位置裝設安全標志或表示帶電的指示燈; | |
b、 集電器沿滑線全長應可靠接觸; | |||||
c、 移動式軟電纜應有合適的收放措施。 | |||||
55 | 線路絕緣電阻 | 6.2 | 額定電壓不大于500V時,電氣線路對地的絕緣電阻,一般環(huán)境中不低于0.8 MΩ,潮濕環(huán)境中不低于0.4 MΩ。 | ||
56 | 總電源開關 | 6.3※ | 起重機供電電源應設置總電源開關,該開關應設置在靠近起重機且地面人員易于操作的地方,開關出線端不得連接與起重機無關的電氣設備。 | ||
57 | 電氣隔離裝置 | 6.4.1 | 起重機上低壓的總電源回路宜設能夠切斷所有動力電源的主隔離開關或其他電氣隔離裝置。.起重機上未設主隔離開關或其他電氣隔離裝置時,總電源開關應具有隔離作用。 | ||
58 | 總電源回路的短路保護 | 6.4.2※ | 起重機總電源回路至少應有一級短路保護。短路保護應由自動斷路器或熔斷器來實現(xiàn)。自動斷路器每相均應有瞬時動作的過電流脫扣器,其整定值應隨自動開關的型式而定。熔斷器熔體的額定電流應按起重機尖峰電流的1/2—1/1.6選取。 | ||
59 | 失壓保護 | 6.4.3 | 起重機上總電源應有失壓保護。當供電電源中斷時,必須能夠斷開總電源回路,恢復供電時,不經(jīng)手動操作,總電源回路不能自動接通。 | ||
60 | 零位保護 | 6.4.4※ | 起重機必須設有零位保護(機構運行采用按鈕控制的除外)。開始運轉和失壓后恢復供電時,必須先將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后,該機構或所有機構的電動機才能啟動。 | ||
61 | 過流保護 | 6.4.5 |
起重機上的每個機構均應單獨設置過流保護。交流繞線式異步電動機可以采用過電流繼電器或帶熱脫扣器的自動斷路器做過載保護。 采用過電流繼電器保護繞線式異步電動機時,在兩相中設置的過流繼電器的整定值應不大于電動機額定電流的2.5倍。在第三相中的總過電流繼電器的整定值應不大于電動機額定電流的2.25倍加上其余各機構電動機額定電流之和。保護籠型交流電動機的熱繼電器整定值應不大于電動機額定電流的1.1倍。 |
序號 | 檢驗項目 |
項目 編號 |
檢 驗 內(nèi) 容 與 要 求 | 實測結果 | |
62 |
6. 電 氣 |
超速保護 | 6.4.6 | 鑄造、淬火起重機的主起升機構,用可控硅定子調(diào)壓、渦流制動器、能耗制動、可控硅供電、直流機組供電調(diào)速以及其他由于調(diào)速可能造成超速的起升機構,應有超速保護措施。 | |
63 | 起重電磁鐵 | 6.4.7 | 電磁式起重電磁鐵交流側電源線,應從總電源接觸器進線端引接,以保證起重機內(nèi)部各種原因使總電源接觸器切斷總電源時,起重電磁鐵不斷電。突然失電可能造成事故的場合,電磁式起重電磁鐵可設置備用電源。 | ||
64 | 便攜式控制裝置 | 6.4.8 | 采用便攜式控制站或手電門控制時,按鈕盤上應設滿足7.9項要求的緊急斷電開關;按鈕盤的控制電纜應加設支承鋼絲繩;按鈕盤按鈕控制電源必須采用安全特低電壓;按鈕功能有效;按鈕盤一般應采用絕緣外殼;外殼應堅固,受正常的無意碰撞不應發(fā)生損壞。 | ||
65 | 照明 | 6.5 | 起重機的司機室、通道、電氣室、機房應有合適的照明,當動力電源切斷時照明電源不能失電。起重機上設對作業(yè)面的照明時,應考慮防震措施。固定式照明裝置的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20V。無專用工作零線時,照明用220V交流電源應由隔離變壓器獲得,嚴禁用金屬結構做照明線路的回路(單一蓄電池供電,且電壓不超過24V的系統(tǒng)除外)。可移動式照明裝置的電源電壓不應超過36V,交流供電應使用安全隔離變壓器,禁止用自藕變壓器直接供電。 | ||
66 | 信號 | 6.6 | 起重機總電源開關狀態(tài)在司機室內(nèi)應有明顯的信號指示。起重機(手電門控制除外)應設有示警音響信號,并且在起重機工作場地范圍內(nèi)應能清楚地聽到。 | ||
67 | 電氣設備的接地 | 6.7.1 | 起重機上允許用整機金屬結構做接地干線,金屬結構必須是一個有可靠電氣連接的導電整體。如金屬結構的連接有非焊接處時,應另設接地干線或跨接線。起重機上所有電氣設備正常不帶電的金屬外殼、變壓器鐵芯及金屬隔離層、串線金屬管槽、電纜金屬護層等均應與金屬結構間有可靠的接地聯(lián)接。 | ||
68 | 金屬結構的接地 | 6.7.2※ | 當起重機供電電源為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系統(tǒng)時,整體金屬結構的接地型式應采用TN或TT接地系統(tǒng)。零線重復非接地的接地電阻不大于4Ω;零線重復接地不大于10Ω。采用TT接地系統(tǒng)時,起重機金屬結構的接地電阻與漏電保護器動作電流的乘積應不大于50V。 |
序號 | 檢驗項目 |
項目 編號 |
檢 驗 內(nèi) 容 與 要 求 | 實測結果 | |
69 |
7. 安 全 裝 置 及 防 護 措 施 |
高度限位器 | 7.1※ | 起升機構應設起升高度限位器,吊運熾熱金屬的起升機構應裝兩套高度限位器,兩套開關動作應有先后,并應控制不同的斷路裝置和盡量采用不同的結構型式,功能可靠、有效。 | |
70 | 行程限位器 | 7.2 | 大、小車運行機構應設行程限位器(電動葫蘆單梁、懸掛起重機的小車和手動起重機運行機構除外),且可靠有效。 | ||
71 | 起重量限制器 | 7.3 | 除維修專用起重機,額定起重量橋式大于20t、門式大于10t的起重機應安裝起重量限制器。當載荷達到額定載荷90%時,應報警;當載荷超過額定載荷但不超過額定載荷110%時,應斷電。 | ||
72 | 防風裝置 | 7.4※ | 露天工作的起重機應裝設夾軌鉗、錨定裝置或鐵鞋等防風裝置。其零件無缺損,獨立工作分別有效。 | ||
73 | 緩沖器和端部止擋 | 7.5 | 大、小車運行機構或其軌道端部應分別設緩沖器或端部止擋,緩沖器與端部止擋或與另一臺起重機運行機構的緩沖器應對接良好。端部止擋應固定牢固,兩邊應同時接觸緩沖器。 | ||
74 | 掃軌板 | 7.6 | 大車軌道設在工作面或地面上時,起重機應設掃軌板;掃軌板距軌道應不大于10mm。 | ||
75 | 防傾翻安全鉤 | 7.7 | 在主梁一側落鉤的單主梁起重機應裝設防傾翻安全鉤。小車正常運行時,應保證安全鉤與主梁的間隙合理,運行無卡阻。 | ||
76 | 檢修吊籠 | 7.8 | 裸滑線供電的起重機,靠近滑線一側應設固定可靠的檢修吊籠或提供方便檢修滑線且安全的設施。 | ||
77 | 緊急斷電開關 | 7.9※ | 起重機必須設置緊急斷電開關,在緊急情況下,應能切斷起重機總電源。緊急斷電開關應是不能自動復位的,且應設在司機操作方便的地方。 | ||
78 | 通道口聯(lián)鎖保護 | 7.10 | 進入起重機的門和司機室到橋架上的門必須設有電氣聯(lián)鎖保護裝置,當任何一個門打開時,起重機所有的機構應均不能工作。 | ||
79 | 滑線防護板 | 7.11 | 作業(yè)人員或吊具易觸及滑線的部位,均應安裝導電滑線防護板。 | ||
80 | 防護罩 | 7.12 | 起重機上外露的有傷人可能的活動零部件均應裝設防護罩。露天作業(yè)的起重機的電氣設備應裝設防雨罩。 |
序號 | 檢驗項目 |
項目 編號 |
檢 驗 內(nèi) 容 與 要 求 | 實測結果 | |
81 |
8. 試 驗 |
空載試驗 | 8.1 | 各種安全裝置工作可靠有效;各機構運轉正常,制動可靠;操縱系統(tǒng)、電氣控制系統(tǒng)工作正常;大小車沿軌道全長運行無啃軌現(xiàn)象。 | |
82 | 額載試驗 | 8.2※ | 各機構運轉正常,無啃軌和三條腿現(xiàn)象。靜態(tài)剛性要求如下:對A4—A3級不大于S/700;對A4—A6級不大于S/800,對A7級不大于S/1000;懸臂端不大于L1/350或L2/350。試驗后檢查起重機不應有裂紋、聯(lián)接松動、部件損壞等影響起重機性能和安全的缺陷。 | ||
83 | 靜載試驗 | 8.3※ | 新安裝、大修、改造后的起重機應進行此項試驗。起吊額定載荷,離地面100—200㎜,逐漸加載至1.25倍的額定載荷,懸空不少于10min,卸載后檢查永久變形情況,重復3次后不得再有永久變形。此時主梁上拱度不小于0.7S/1000(電動單梁、懸掛起重機不小于0.8S/1000),懸臂端上翹度不小于0.7L1/350或0.7L2/350。起重機不應有裂紋、聯(lián)接松動、部件損壞等影響起重機性能和安全的缺陷。 | ||
84 | 動載試驗 | 8.4 | 新安裝、大修、改造后的起重機應進行此項試驗。起吊1.1倍的額定載荷,按照工作循環(huán)和電動機允許的接電持續(xù)率進行起升、制動、大小車運行的單獨和聯(lián)動試驗,延續(xù)不小于1小時。起重機的結構和機構不應損壞,,聯(lián)接無松動。 |
主梁 | 測點 | 1 | 2 | 3 | 4 | 5 | ||
檢測數(shù)據(jù) | L1 | |||||||
L2 | ||||||||
計算結果 | ||||||||
計算結果 | ||||||||
懸臂梁 | 測點 | 1 | 2 | |||||
檢測數(shù)據(jù) | L1 | |||||||
L2 | ||||||||
計算結果 | ||||||||
檢測位置示意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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